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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二届《孙平化日本学学术奖励基金》获得者的奖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国税函[2000]851号
颁布时间:2000-10-26
2000年10月26日 国税函[2000]851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近接宋庆龄基金会关于申请第二届《孙平化日本学学术奖励基金》获得者的奖金 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函。函称:为了促进中日友好关系的发展,加深两国人民之间 的交流和理解,努力培养出一批年轻日本学研究人才,遵照已故中日友好协会会长孙 平化先生的遗愿,1997年9月,宋庆龄基金会专项设立了《孙平化日本学学术奖励基 金会》,第二届颁奖活动将于近期在北京举行,特申请对第二届《孙平化日本学学术 奖励基金》获得者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个人获得的第二届《孙平化日本学学术奖励基金》的奖金,属于国务院部委颁发 的文化方面的奖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免 于征收个人所得税。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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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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