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个人所得税
>
正文
财政部《关于交通部所属企业发给船员的职务津贴等收入免缴奖金税的通知》
(86)财税字第035号
颁布时间:1986-03-13
1986年3月13日 (86)财税字第035号 接交通部(85)交函财字310号和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85)中远财字第13 51号请求免征奖金税的函,经研究,现将有关征收奖金税问题明确如下: 一、交通部的航运企业,将从船员编制定额内节减的人员向国外派遣船员所取得 外汇劳务收入,按规定标准发给船员的职务津贴,作为特殊问题,在船员工资改革方 案批准前,对这些企业1985年发放的船员职务津贴,可不计入奖金总额征收奖金 税。 二、为调动船员的积极性,节约外汇支出,对交通部和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所属 企业航行国外航线的船员进行职责外的劳务,如清仓理货、绑扎等,从节约外汇中所 支付的劳务报酬,以及从节约外汇中提取的节约船期奖、修船合同奖等,凡是符合规 定提取比例的,从1985年起,免征资金税。 (1)
上一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
下一篇:
财政部《关于按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的全国各类专业公司、金融、保险单位以及外贸企业1985年征收奖金税问题的通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