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益方科技

退出

当前位置: 首页 > 黑龙江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修订《黑龙江省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退(免)税管理办法》的公告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第15号颁布时间:2014-12-12

   为贯彻落实国家资源综合利用政策,规范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管理,《黑龙江省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退(免)税管理办法》(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3号)第九条废止。

  本公告自20151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会员登录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