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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经营性收费加大税收征管力度的通知》的通知
哈地税发[2002]106号
颁布时间:2002-08-08
2002年8月8日 哈地税发[2002]106号 各分局、县(市)局: 现将《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经营性收费加大税收征管力度的通知》(黑地 税函[2002]5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哈地税发[2002]75号文件精 神认真遵照执行,并于9月末将工作总结报市局征管处。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单位(部门)的税收管理工作,抓住机遇, 早部署,早安排。登记、征收、票证、稽查管理机构要紧密配合,形成合力,抓好税 法宣传辅导和税务监管,并积极取得有关部门配合,采取有效措施,把经营性收费的 税收管住管好。 附件: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经营性收费加大税收征管力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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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哈政综[2002]60号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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