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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关于中国龙江森工集团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哈地税发[2003]11号颁布时间:2003-02-10

     2003年2月10日 哈地税发[2003]11号 各分局、县(市)局:   现将《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龙江森工集团缴纳 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黑地税函[2002]145号)转发给你们。 对在哈中国龙江森工集团汇缴成员企业所得税的预缴问题,经请示省局,仍按黑地税 发[2001]27号文件执行。 附件: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龙江森工集团缴纳企 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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