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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穆棱卷烟厂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批复

黑国税发[2001]59号颁布时间:2001-04-05

     2001年4月5日 黑国税发[2001]59号 牡丹江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穆棱卷烟厂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请示》(牡国税 发[2001]16号)收悉。经审核,该企业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税字[1999]29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 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13号)抵免企业所得 税规定,准予按规定抵免企业所得税。 附件:穆棱卷烟厂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明细表 单位:千元 设备名称 产地 规格 数量 概算单价 概算投资总额 包装机组 天津 ZB43 1套 2080 2080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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