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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集体企业使用国营企业的房产征税问题的通知
黑税四字[1987]第198号
颁布时间:1987-08-11
1987年8月11日 黑税四字[1987]第198号 集体企业使用国营企业的房产不收房租的,只由集体企业代提折旧费的,应由国 营企业按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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