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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大地税函[2007]131号
颁布时间:2007-07-23
各基层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3号),转发给你们,《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个人出售房屋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暂行办法
》(大地税发[2006]27号)第二十条中关于已购公有住房的购房时间的规定自本文自下发之日起废止。
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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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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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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