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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管理处关于公布大连市软件企业2006年度第二、三批年审结果的通知
所便函[2007]10号
颁布时间:2007-05-08
各基层局:
根据大连市信息产业局《关于2006年度大连市软件企业年审第二批名单的通知》(大信发[2007]26号)、《关于2006年大连市软件企业年审第三批名单的通知(大信发[2007]29号)规定,在2007年以前已获认定的221家软件企业中,第二批有18家、第三批有19家通过了市信息产业局年审(详见附件)。依据《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号)规定,年审通过的软件企业可继续享受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未通过年审的软件企业不得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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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停止使用企事业单位收款发票和出租汽车手写发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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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6年度全国税收调查工作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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