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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在北京奥运会特许商品上使用国旗图案的函
国办函[2007]59号
颁布时间:2007-05-23
第29届奥运会组委会:
你委《关于在北京奥运会特许商品上使用我国国旗图案的请示》(奥组委[2007]126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同意在北京奥运会特许商品上使用我国国旗图案。望正确使用,切实维护国旗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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