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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授予红其拉甫海关“艰苦奋斗模范海关”荣誉称号的决定
国发[2005]17号
颁布时间:2005-06-03
2005年6月3日 国发[2005]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红其拉甫海关隶属乌鲁木齐海关,地处被称之为“生命禁区”的帕米尔高原,担 负着红其拉甫和卡拉苏口岸的进出境监管任务。自1977年建关以来,红其拉甫海 关的干部职工克服恶劣自然环境的影响,艰苦创业,无私奉献,在反走私、反分裂、 反渗透、反恐怖和促进边疆地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等方面作出了突出贡 献。他们认真履行为国把关的神圣职责,先后查获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最大的枪支走 私案件、化学制毒原料走私案件等一系列重大案件,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 焰;坚持从严治关,认真落实各项廉政措施,至今未发生一起违反廉政规定的事例, 实现了“一个不少、一个不倒”的廉政建设目标。在长期工作实践中,逐渐形成了 “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忍耐、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精神。为深入贯彻党的十 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国务院决定授予红其拉甫海关“艰苦奋斗模范海 关”荣誉称号。 国务院希望红其拉甫海关全体干部职工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社会主义现代化 建设事业作出新的贡献。国务院号召全国各条战线上的广大干部职工,以红其拉甫海 关为榜样,学习他们忠于职守、严守国门的敬业精神,学习他们不畏艰难、顽强拼搏 的优良作风,学习他们无私奉献、清正廉洁的高尚品质,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 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立足本职、胸怀全局,艰苦奋斗、积极进取,为全面建设小康 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努力奋斗。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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