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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器官保存液有关问题的复函
国药监械函[2002]83号
颁布时间:2002-09-17
2002年9月17日 国药监械函[2002]83号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器官保存液有关问题的请示》(冀药注函[2002]054号)收 悉,现答复如下: 器官保存液主要用于离体器官的功能保护,参照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决定将该产 品列入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 特此复函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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