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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运输到达后,承运人应当履行什么义务?
颁布时间:1999-10-12
【中华财税网北京10/12/99信息】 承运人将货物安全运到目的地后,并没 有完成所有的运输义务,其还应当按照约定将货物交付于收货人,这是承运人的 一项主要义务,合同法第三百零九条规定,货物运输到达后,承运人知道收货人 的,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承运人将货物安全运到目的地后,如果知道收货人的, 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以便于收货人及时提货,因为收货人对于货物何时到达目 的地一般是不知道的。但是在有些情况下,货物到达目的地后,承运人并不知道 收货人是谁,而托运人又没有及时告知承运人,在此时,承运人就没有及时通知 收货人的义务。例如在海上货物运输中,托运人并没有告诉承运人收货人是谁, 而只是在单证上写明"凭提示交付货物",则承运人将货物运到目的地后,就可能 不知道收货人是谁。所以本条才强调"承运人知道收货人的,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 在货物到达目的地后,如果承运人不知道收货人是谁时,承运人应当通知托运人 在合理期限内就运输的货物的处分作出指示。根据合同法第三百一十条的规定, 在收货人不明的情况上下,承运人可以依照合同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提存货 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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