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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励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4]90号
颁布时间:2004-04-18
2004年4月18日 国土资发[2004]9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 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各直属单位,中国地质学会、中国土地学会 和中国地质矿产经济学会: 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为推动国土资源科技创新和科技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 做好2004年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方式 各省国土资源厅(局),部直属单位科技管理机构,中国地质学会、中国土地学 会和中国地质矿产经济学会负责国土资源科技奖励项目的推荐工作。 推荐单位应按照“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奖励范围与评审标准及有关规定”(附件1) 的要求填写推荐书(附件2),推荐书按照“推荐书填写说明”(附件3)填写内容, 并对报奖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经初审合格后,统一推荐报送指定地点。 二、推荐指标 申报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项目实行限额推荐,严格按照下达的指标推荐,具体推 荐指标见附件4。 三、推荐材料 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应按照“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奖励范围与评审标准及有关规 定”中的规定和要求组织申报,同时还应提供如下材料: (一)推荐项目是按照《关于做好科技成果登记的通知》(国科[2004] 23号)要求登记过的科技成果,成果登记请与部科技成果管理办公室联系; (二)推荐书、评价证明、应用证明、引用证明、科技成果登记证明及有关材料 必须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其中有一份须盖有红章的原件材料并在推荐书封面左上角注 明归档材料,与其成果相关的研究报告或正式出版的论著随成果报送一份; (三)请认真阅读“推荐书填写说明”(附件3),按要求提供必备的附件材料 及相关材料; (四)各种媒体宣传报道和个人信件评价不得作为评价证明; (五)推荐单位应报送加盖公章的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5)二份; (六)报奖项目须经技术评价(指鉴定、评审和验收)结束以后,一年以上完成 的研究成果,未经技术评价的项目不予受理。 为了实现国土资源科技奖励信息化管理,今年申报项目将按照统一格式“国土资 源科学技术奖申报系统”进行项目申报。申报系统将在培训班上下发,具体时间另行 通知。 四、推荐时限和报送地点 推荐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项目截止日期为2004年6月30日前,逾期不予受 理。推荐材料请报送部科技成果管理办公室。 五、组织评审 部组成专家委员会,负责奖励项目的评审工作;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设立国土资 源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负责奖励评审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 联系单位:部科技成果管理办公室(部信息中心) 联系地址:北京市阜内大街64号 100812 联系人:夏祖葆 电话:66558766 联系单位:国际合作与科技司 联系人:马岩 电话:66558411 附件:1.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奖励范围与评审标准(略) 2.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略) 3.推荐书填写说明(略) 4.推荐项目汇总表(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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