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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紧急通知要求坚决制止突击征地批地
颁布时间:1999-01-15
1998年12月8日,国土资源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坚决制止新《 土地管理法》实施前突击征地批地的错误行为,同时要加强执法监督,防止以国 家重点建设项目为名,搭车征地、批地。凡是采取谎报项目、地类、用地规模及 土地用途等欺骗手段,违法批地的,一律无效,并将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通知指出,九八年中办、国办发出《关于继续冻结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 的通知》(中办发电[1998]2号)以来,各地按照“冻结”规定和要求, 严格审批建设用地,有效保护了耕地资源,维护了良好的土地管理秩序。但最近 有些地方出现赶在新《土地管理法》实施前,突击征地、批地的现象,这将直接 影响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 通知要求,在新《土地管理法》实施前,各地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市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和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原国 家计委联合发布的《冻结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规定》,严格建设用地审批, 坚决防止出现“破冻”现象。即使是按规定确实必须占用耕地的项目,也要严格 把关,依照有关规定认真核查用地规模和范围,尽可能不占或少占耕地。按照土 地用途管制制度,不符合规划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将受到限制,地上的建筑物、构 筑物,不得重建、扩建;任何方式占用耕地都须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的法定义务。 通知强调,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1998年12月31日,除为拉动经济 增长的两个1000亿投资有关项目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停止审批非农建设项 目占用耕地。今年需由国务院审批的建设项目用地,报批时间截止到12月20 日。凡在这个期限内达不到报批条件的,均应准备按新《土地管理法》实施后的 需求办理报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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