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建设法规
>
正文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对房屋加层改建工程监管工作情况进行调查的通知
建办质函[2004]164号
颁布时间:2004-03-23
2004年3月23日 建办质函[2004]164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 局: 近年来,由于一些地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现有房屋的加层改建工程缺乏有效 监管,致使有些建设单位擅自改变原建筑使用功能,有的将底层结构破坏,有的改变 用途出租,由此埋下了安全隐患,甚至引发了重大事故。如2003年7月24日, 黑龙江省北安市和平小学教学楼在加建施工中,将教学楼木窗拆除工程包给私人。私 人包工队为获取完整木窗,严惩破坏墙垛,墙垛承载能力降低,导致楼体大面积坍塌, 16人死亡、6人受伤,教训极其惨痛,影响恶劣。为了加强对房屋加层改建工程的 监管力度,我部决定对加层改建工程监管工作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现将有关事故通 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1.本地区对现有房屋加层改建工程的监管工作状况; 2.出台的相关政策和采取的监管措施; 3.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4.下一步的工作建议。 二、有关要求 请各地根据本地区实际,按照本通知的调查内容提供书面材料,于2004年4 月30日前传真至我部质量安全司。 联 系 人:郭万清 联系电话:010-68393293 传真号码:010-68394250 (3)
上一篇:
教育部关于发布《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的通知
下一篇: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