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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接口标准(试行)》及《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需求说明》的通知
建办科函[2002]398号
颁布时间:2002-09-10
2002年9月10日 建办科函[2002]398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建设部《关于建立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信息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现 将《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接口标准(试行)》(简称数据接口标准) 以及《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需求说明》发送给你们,并通知如下: 一、“数据接口标准”是实现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传输的前提 和基础。为保障《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2002年10月1日按时开 通,请将数据接口标准下发至所属设区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并督促各设区城市按照 “数据接口标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数据交换视图的建立工作。 二、数据交换视图的建立是实现《公积金监管系统》数据采集和运行的关键,要 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以及直辖市住房公积 金管理中心结合《公积金监管系统》的具体实施进度计划,布置数据交换视图的建立 工作,按照“数据接口标准”在2002年9月22日前完成各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的数据交换视图的建立工作。 三、各省、自治区城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对各设区城市所建立 完成的“数据交换视图”进行检查,并与部及省、自治区监管系统进行对应检查,确 保所建立的视图符合“数据接口标准”,实现《公积金监管系统》与《住房公积金业 务管理系统》数据库的正确对接。 各地在建立数据交换视图的过程中如遇有具体技术问题,请及时与北京城市互联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010-68482599、68485111, 联系人:彭先江、任新潮)。 附件:1、《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接口标准》(试行)(略) 2、《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需求说明》(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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