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消费税
>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淮阴卷烟厂新牌号新规格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的批复
国税函[2007]757号
颁布时间:2007-07-11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对我省烟厂生产的华西村(H)等新牌号、新规格卷烟核定消费税计税价格的请示》(苏国税发[2007]73号)收悉,批复如下:?
根据《
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信息采集和核定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号)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新牌号、新规格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税函[2006]373号)的规定,对江苏中烟工业公司淮阴卷烟厂生产的华西村(H)等2个新牌号、新规格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不含增值税)核定如下,自2007年7月1日起执行。卷烟实物的扫描图像见附件。
企业名称
卷烟牌号
烟支包装规格
计税价格
元
/
条(
200
支)
江苏中烟工业公司淮阴卷烟厂
华西村(
H
)
24.4*(60+24)
全包装
12.41
华西村(软包)
24.4*(60+24)
全包装
10.34
附件:卷烟实物扫描图像(略)
上一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依据柴油质量标准认定消费税征税范围问题的批复
下一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杭州卷烟厂新牌号、新规格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的批复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