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建设法规
>
正文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启用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司印章的通知
建办房改函[2002]272号
颁布时间:2002-06-24
2002年6月24日 建办房改函[2002]272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房地产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 各有关部门,部机关各单位,部直属各单位: 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成立“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司”。建设部住 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司印章从即日起启用。 特此通知。 附:印模(略) (3)
上一篇:
建设部关于加强汛期建设系统防汛抗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下一篇: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就位期间资质证书使用问题的通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