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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关于废止<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与管理办法>等部令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92号
颁布时间:2001-07-01
2001年7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92号 《建设部关于废止<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与管理办法>等部令的决定》已经20 01年6月29日建设部第4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部长 俞正声 附件:建设部关于废止《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与管理办法》等部令的决定 经2001年6月29日第44次部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废止以下部令,现予发 布,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1.《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与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6号,1989年12月 31日发布)。 2.《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令第7号,1990年12月 31日发布)。 3.《城市客运车辆保养修理单位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号,1990年 12月31日发布)。 4.《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令第41号,1995年 1月23日发布)。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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