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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废止劳办计字[1990]21号文件的通知
劳社厅函[2000]8号
颁布时间:2000-01-20
2000年1月20日 劳社厅函[2000]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经研究,决定废止《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 哺乳期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计字[1990]21号)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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