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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财政部关于新华社香港、澳门分社要求1998年调整内派人员工资标准问题的批复
人函[1998]111号
颁布时间:1998-08-14
1998年8月14日 人函[1998]111号 新华社香港分社、澳门分社: 你们分别报来的《关于调整我社内派人员工资标准的请示》(社字[1998] 6号)、《关于调整新华社澳门分社工作人员一九九八年工资标准的请示》(澳社 函[1998]18号)收悉。对上述两《请示》件我们进行了反复研究。考虑到东 南亚发生金融风波以来,港、澳地区的经济发展受到了较大影响,出现了暂时困难, 内地经济形势虽然总的来说是好的,但国家财力比较紧张,特别是国有企业下岗人员 增多,今年宏观调控的任务仍比较艰巨。因此决定,1998年暂不调整新华社香港 分社、澳门分社内派人员的工资标准,对内派人员家属探亲生活补助费标准亦不作调 整。请你们注意做好内派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共同克服目前的暂时困难。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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