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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部 财政部《关于同意恢复多种外国文字印刷岗位津贴的复函》
劳人薪[1988]16号
颁布时间:1988-04-06
1988年4月6日 劳人薪[1988]16号 文化部: 你部文计字(88)第239号函悉。关于外文印刷厂要求恢复多种外国文字印刷 岗位津贴问题。经我们研究,同意该厂从1988年4月1日起恢复此项津贴制度, 严格控制在直接从事多种外国文字排、印、装等工种岗位实行,月增资额为 16950元,列入成本开支。请该厂结合实际情况,本着有利于鼓励职工提高从事 多种外国文字排印水平的精神,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你部审批并征求我们意见后执 行。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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