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质量技术监督法规
>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5年第1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5年第130号
颁布时间:2005-09-05
近期,深圳检验检疫局在对美国Melvini Imtermational Co, Ltd.(注册号:A840042900)输入的2批14个集装箱的废纸进行检验检疫时,发现上述2批货物普遍夹带大量厨房废物、卫生间废物,废棉布、废塑料、渣土等,不符合国家标准《进口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纸或纸板(试行)》(GB16487.4-1996)的要求。
为保护我国环境,防止境外有毒有害废物向我国转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35条和国家质检总局《出入境检验检疫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管理规定》第12条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取消美国Melvini International Co, Ltd.(注册号:A840042900)的注册资格。
二、美国Melvini International Co, Ltd.应将上述货物退运出境。
上一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5年第129号
下一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5年第131号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