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质量技术监督法规
>
正文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第89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第89号
颁布时间:2005-05-31
2005年5月31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第89号 近日,中国检验有限公司在对香港永裕富发展有限公司(注册号:A34404 0665)3个集装箱废塑料实施装运前检验时发现,该批货物老化、变黄,夹杂泥 土、沙石、废塑胶袋及废弃家居装修材料等,不符合国家标准《进口废物环境保护控 制标准-废塑料(试行)》(GB16487.12-1996)的要求,且集装箱 号码有明显涂改迹象,箱外号码与申请单所列一致,但与箱内号码不一致,存在着弄 虚作假行为。 为保护我国环境,防止境外有毒有害废物向我国转移,彻底打击和根治假冒、伪 造单证及弄虚作假的现象,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出入境检验检疫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 管理规定》第12条和2004年48号公告第13条、14条的规定,现决定,自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取消永裕富发展有限公司(注册号:A344040665)进 口废物原料境外供货企业注册资格。 (2)
上一篇: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第90号
下一篇: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第87号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