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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4年第170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4年第170号
颁布时间:2004-11-15
2004年11月15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4年第 170号 近日,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对新西兰经香港出口到我国的两批27个集装箱, 467.4吨废塑料进行检验时,发现存在以欺骗手段恶意将环境控制质量不合格的废塑 料装箱进境问题。这两批货物均在集装箱箱口堆放符合要求的废塑料,箱内大部分堆 放加压捆扎、未经破碎、未经清洗干净的废塑料瓶,不符合国家标准《进口废物环境 保护控制标准-废塑料(试行)》(GB16487.12-1996)的规定。 为保护我国环境,防止境外有毒有害废物向我国转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 出口商品检验法》第35条和国家质检总局《出入境检验检疫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管理 规定》第12条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暂停进口香港新?贸易公司(SUN SUN TRADING CO)、新 西兰A-Z RECYCLING DISPOSE PTY LTD.公司供货的废塑料,暂停受理相关的报检申请。 二、香港新?贸易公司应立即将上述货物退运出境。 三、对公告发布之日前装运(以提单签发日期为准)的上述公司的废塑料,各有 关检验检疫机构应严格到岸检验。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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