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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3年第68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3年第68号
颁布时间:2003-07-29
2003年7月29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3年第68号 据世界卫生组织(WHO)报告,阿尔及利亚奥兰市暴发鼠疫。截止7月9日, 该国卫生部共报告了10例确诊病人,其中8例为腺鼠疫、2例为败血型鼠疫(1例 死亡),另有8名疑似病例。为防止鼠疫传入我国,保护前往阿尔及利亚人员的健康 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 下: 一、来自阿尔及利亚的旅客如有高热、淋巴结肿大、胸痛、咳嗽、咳痰、出血等 症状的,要立即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明。检验检疫机构对鼠疫染疫人和染疫嫌疑 人要依法采取控制措施。 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来自上述疫区的交通工具、货物、集装箱、行李等要 加强检疫查验,加强对鼠类、蚤类等媒介的控制,必要时可依法实施卫生处理。 三、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及国际旅行保健中心对前往上述疫区的人员,可提供有 关疫情信息和国际旅行卫生保健服务。 特此公告。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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