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质量技术监督法规
>
正文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调整小麦粉等5类食品无证查处工作及报送免检申报材料时间安排的通知
质检办函[2003]113号
颁布时间:2003-05-09
2003年5月9日 质检办函[2003]1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目前,各地防治“非典”任务繁重,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担负着确保防治“非典” 产品质量、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重要任务。经研究,总局决定调整以下两项工作时限 要求: 一、根据《关于印发小麦粉等5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质检监 [2002]192号)的规定,对米、面、油、酱油、醋等5类食品进行无证查处 实施时间为2003年8月1日,现调整为2004年1月1日。 二、根据《关于开展2003年免检工作的通知》(国质检监[2003]55 号)的规定,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送申请免检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03年6 月30日,现调整至2003年7月30日。 特此通知。 (3)
上一篇: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通则》的通知
下一篇: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3年第65号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