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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航空意外保险市场监管的紧急通知
颁布时间:2004-02-09
2004年2月9日 各保险公司,各保监局: 近一个时期,一些地方的保险代理机构,以手工出单的方式销售航意险替代产品 (含有航空意外责任的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意外险产品),扰乱了保险市场秩序,造成 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为了保证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控制保险风险,现将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 一、从2004年3月1日起,在机场以及其他代理点销售的航意险替代产品必 须实行电脑联网、电脑出单和实时管理,禁止销售手工出单的航意险产品及其替代产 品。 二、各保险公司要严格执行保监发[2002]134号文件和保监发 [2003]23号文件,建立和完善对保险代理机构的资质管理制度和航空意外险 替代产品的内部管理制度,限期清收已发放的航意险替代产品空白手工保单,并对保 单采取防伪措施。 三、各保监局要密切关注航意险市场状况,加强对保险公司和代理机构销售行为 的监管。对保险公司有关管理制度和执行结果进行检查,对管控不力和清收不力的保 险机构进行处罚;对有销售手工出单的航意险产品及其替代产品、擅自修改保险期限 和保险责任等违规情形的保险机构、代理机构和销售人员要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对非法制造、出售假人身保险保单的行为要依法取缔和处罚。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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