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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企业代理手续费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保监办发[2003]120号
颁布时间:2003-09-17
2003年9月17日 保监办发[2003]120号 各保险公司: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企业代理手续费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3]20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企业代理手续费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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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有关条文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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