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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保险公司投资中央银行票据的通知
保监发[2003]91号
颁布时间:2003-07-14
2003年7月14日 保监发[2003]91号 各保险公司: 最近,有保险公司咨询是否可以投资人民银行发行的中央银行票据。现将有关问 题通知如下: 一、保险公司可以投资中央银行票据。中国保监会对保险公司投资中央银行票据 视同投资金融债券管理。 二、保险公司投资中央银行票据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银行间同业市场有关 业务规则。 保险公司在投资中央银行票据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告知我会。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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