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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快健康保险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保监发[2002]130号颁布时间:2002-12-26

     2002年12月26日 保监发[2002]130号 各保险公司:    为加快健康保险的发展,尽快建立适应中国国情的健康保险发展模式,我会研究 制订了《关于加快健康保险发展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加快健康保险发展的指导意见    健康保险是我国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保障 需求,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方面正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各保 险公司对于健康保险的发展做了有益的探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然而,我国健康保 险在产品开发、风险控制、客户服务、经营方式和管理手段等方面与我国经济和社会 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与人民群众对健康保障的迫切需求不相适应,与保险市场对外 开放的步伐不相适应。    为加快我国健康保险的发展速度,建立起适应中国国情的健康保险发展模式,中 国保监会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就加快健康保险的发展,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加强健康保险的专业化经营和管理    健康保险是现代保险的重要门类之一,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健康保险在风险性 质、保险事故特点、风险控制理念和方法、精算原理等方面均不同于其他保险业务。 加快健康保险的发展,应树立专业化的经营管理理念,遵循健康保险的特点和发展规 律,进行专业化经营。    (一)建立专业管理机构    经营健康保险的保险公司应建立健康保险的专业管理机构,明确机构的管理职能。    (二)实行单独核算    各保险公司应对健康保险业务单独核算经营成果。    (三)建立完善的健康保险产品体系    各保险公司在完善现有健康保险产品的基础上,应加强市场和消费者行为研究, 发掘市场需求点,建立健康保险产品体系。    (四)建立专门的核保和核赔体系    鉴于健康保险的风险控制特点,各保险公司应建立专门的健康保险核保和核赔体 系;制订和实施健康保险核保人与核赔人的管理办法;加快研发和使用健康保险专用 的核保、核赔手册等专业技术工具。    (五)建立专业的精算体系    各保险公司应充分重视健康保险的精算工作,培养精算人才,探索精算方法,积 累精算数据,加强精算评估,逐步建立健康保险的专业精算体系。    (六)建立专业的信息管理系统    信息管理系统是实现健康保险专业化运作的基础平台,对健康保险的风险控制和 长期发展至关重要。各保险公司应充分重视信息管理系统的开发,建立和完善与健康 保险业务相适应的信息管理系统,特别是完善健康保险的理赔管理系统和统计分析系 统。    二、积极探索新型风险管理模式    目前进行的医疗服务体制改革将为健康保险的经营创造有利的外部环境。各保险 公司应抓住有利机遇,加强建立与医疗服务提供者的合作关系,通过定点医院建设等 方式,积极探索新型风险管理模式,在为被保险人提供良好医疗保障服务的同时,有 效控制经营风险。    三、加快健康保险专业人才的培养    人才培养是健康保险专业化发展的关键。各保险公司应制定健康保险专业人才的 培养规划,加快健康保险专业人才的培养。采取多种途径培养健康险专业人才,特别 是要重点培养高级管理人员和精算、核保、核赔、健康管理等专业人才,并充分发挥 其作用。    四、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    各保险公司应注重广泛吸收国外的先进管理理念和技术,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与 国外经营健康保险的公司的交流与合作。    五、加强同业间的交流与合作    各保险公司应在技术交流、风险控制、信息共享等方面加强合作,提升管理水平, 共同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推进健康保险事业的发展。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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