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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63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63号
颁布时间:2005-12-23
为便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经营单位或其代理人正确确定其申报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保证《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公约》(以下简称《协调制度公约》)顺利执行,减少因商品归类差异而引发的国际贸易纠纷,根据《协调制度公约》的有关规定及世界海关组织(WCO)的要求,海关总署决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汇编(世界海关组织1988-2000年归类决定)》公开出版发行。
该汇编中所列商品归类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执行,
海关总署2002年第10号公告同时
废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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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64号 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的税目、税率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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