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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调整部分进出口商品税目税率的紧急通知
署税[2000]851号
颁布时间:2000-12-29
2000年12月29日 署税[2000]851号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院校: 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审议,并报国务院批准,自2001年1月1日起,调整《中 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以下简称《税则》)部分税目税率。现就调整情况及 执行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口商品 (一)关于部分进口商品税则税率调整情况 这次调低进口税率的商品,共涉及税目3462个(详见2001年税则),占税则税目总 数的49%。调整后,关税总水平由16.4%降低为15.3%,平均降幅为6.6%,加权 平均税率由lO.77%降低为lO.54%,降低约O.23个百分点。 2001年税则新增税目56个,删除7个,净增49个,税则税目总数由7062个增加至 7111个(详见附件二)。 (二)关于进口商品税则暂定税率调整情况 对进口商品税则暂定税率作适当调整。现行税则中,进口商品税则暂定税率分为 “部分生产设备”和“其他商品”两部分,为统一、规范和便于操作,对实行税则暂 定税率的商品进行了重新划分,将原材料、零部件及没有复杂技术规格、指标限定的 设备列于“进口商品税则暂定税率表(一)”(详见附件五),将有“技术规格及用途” 限定的生产设备列于“进口商品税则暂定税率表(二)”(详见附件六)。 (三)随着税则税目的调整,2001年进口商品关税配额税目税率也有相应的调整( 详见附件四)。 (四)2001年进口商品从量税、复合税、滑准税税率表在2000年基础上增加了6个 有关冻鸡的税目,其它未变。共有52个税目(详见附件三)。 (五)进口税则普通税率未作调整,仍按2000年版税则执行。 二、出口商品 (一)2001年出口商品税则税率与2000年出口商品税则税率相同,仍为36个税目。 (二)出口商品暂定税率调整情况 2001年出口商品暂定税率在2000年基础上作了适当调整(详见附件七)。 三、加强对暂定税率商品的审核 为正确贯彻国家的税收政策,加强税收征管,做到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各关要 切实加强对暂定税率商品的审核,确保政策落到实处。在具体操作时,凡H883参数库 中商品编号的附加号(第9、10位)为55、56的商品,必须依据本通知附件四、五审核 后,再在征减免税方式中输入4(特案),并输入应执行的暂定税率。 四、当暂定税率商品同时又是国家优惠政策商品时,可在优惠政策计算确定的税 率与暂定税率两者中从低选择计征进口关税,但不得在暂定税率的基础上再行减税。 五、暂定税率的执行截止期限为2001年12月31日。 六、本通知自2001年1月1日起实施,请各海关于2000年12月31日将本通知所附公 告稿(见附件一)对外公布。 通关自动化系统数据库的维护通知,将另文下发。 附件: 一、海关公告稿 二、税则税目调整表(略) 三、进口商品从量税、复合税、滑准税税率表(略) 四、进口商品关税配额税目税率表(略) 五、进口商品税则暂定税率表(一)(略) 六、进口商品税则暂定税率表(二)(略) 七、出口商品税则暂定税率表(略) 海关总署 二OOO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公告 接海关部署通知,国务院决定,自2001年1月1日起,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 进出口税则》的部分税目税率(详见2001年版税则)。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关 二OOO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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