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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司关于转发外经贸部《关于明确卫生纸和锑及锑基合金出口许可证管理范围的通知》的通知
监货[1996]156号
颁布时间:1996-05-15
1996年5月15日 监货[1996]156号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现将外经贸部《关于明确卫生纸和锑及锑基合金出口许可证管理范围的通知》 (传真电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此文自文到之日起执行。 一九九六年五月十五日 关于明确卫生纸和锑及锑基合金出口许可证管理范围的通知 货[1996]156号文件附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哈尔滨、长春、沈阳、南京、武汉、广州、 西安、成都外经贸委(厅),外经贸部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配额许可证事务局: 根据1996年版海关税则目录,现将外经贸部印的《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分级发证 目录》([1995]外经贸管发第660号)中卫生纸和锑及锑基合金出口许可证管理范围明确 如下: (一)、卫生纸的编号48030000项下的注释为:1.成条或成卷,宽度超过36厘米;2. 成张矩形(包括正方形)一边超过36厘米,另一边超过25厘米(以末折叠计)。 (二)、原锑及锑基合金项下的编号81100090修改为81100010,81100010.01修改为 81100090.01,其商品具体范围不变。 请按此执行,特此通知。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199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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