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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海关对五种非纺织品被动配额商品出口监管问题的通知
暑监一[1993]963号
颁布时间:1993-06-12
1993年6月12日 暑监一[1993]963号 广东分署、各局、处级海关: 按照国务院国发[1992]69号“国务院批转经贸部关于《出口商品管 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蘑菇罐头、日用陶瓷、木螺丝、木薯干、红薯干、黑白、 彩色电视机五种商品对欧共体国家出口受被动配额限制(其中黑白电视机对全球出口 亦受主动配额限制)。 现接外经贸部[1993]外经贸管配函字第241号“关于五种非纺织品 被动配额商品监管问题4授函”称,外经贸部对上述五种非纺织品被动配额商品出口 的管理做法是:由欧共体国家的进口商凭我方有关单位出具出口证书或原产地证明等 双方认可的文件,自行办理到欧共体国家的进口报关手续。 鉴此,海关对上述五种非纺织品品被动配额商品(其中黑白电视机出口按 [1993]外地人贸管发第93号文件监管)出口,一律按非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 验放。 此文自文到之日起执行。 一九九三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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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纺织品出口配额的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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