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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财政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以未分配利润转账增资适用汇率问题的复函
财会一字[1994]15号
颁布时间:1994-07-06
1994年7月6日 财会一字[1994]15号 外商投资企业以未分配利润转账增资时,如企业的记账本位币与注册货币不一致, 应按有关部门批准增资之日的市场汇价将记账本位币增资金额折合为注册货币的增资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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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是否执行“关于减免和返还流转税的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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