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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依据何种标准编制会计报表问题的复函
财会便字[1997]39号
颁布时间:1997-10-13
1997年10月13日 财会便字[1997]39号 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会计 制度》的规定编制会计报表。国务院证券委和国家体改委印发的《到境外上市公司章 程必备条款》中关于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或境外上市地会计准则同时编制 会计报表的规定只适用于境外上市公司,非境外上市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只能 根据中国的有关会计制度编制会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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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分行业会计报表及其编制说明》的通知(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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