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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编报1992年度“传染病与地方病控制项目”会计决算及审计报告的通知
财世字[1993]6号
颁布时间:1993-01-12
1993年1月12日 财世字[1993]6号 世界银行贷款“传染病与地方病控制项目”于1991年12月23日签字,4 月30日生效。财政部与各项目省、自治区完成了转贷手续.贷款资金已经动用,项 目进入实施阶段。为此,本项目应当根据《传染病与地方病控制项目会计核算办法》 [(92)财世字第070号文,以下简称《核算办法》]及有关规定.编报199 2年会计决算并报送审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级财政部门和项目办要认真检查是否按财政部《关于世界银行贷款教育、 卫生项目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92)财世字第058号文]及国家的有关规定。 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机构,建立健全了规章制度,是否配备了应有的财务人员,是否 建立了会计帐目,按规定反映了所发生的会计事项。 二、各级财政要和有关部门理顺关系,检查配套资金是否按时到位,财政部门和 项目办要密切协作,充分发挥财政监督的作用,认真检查项目支出是否符合《开发信 贷协定》的规定、《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评估报告》的要求.有无违反财务规章制 度的现象。 三、1992年年度会计决算的组成 (一)会计报表,以《核算办法》附录三中“贷卫会总表一至表八”为准。 (二)财务情况说明书 财务情况说明书是会计决算的组成部分,主要说明:项目投资执行情况,包括各 种资金来源情况;工程进度及成本完成情况,世界银行贷款的分配及使用情况;贷款 分布情况;管理费开支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三)审计意见报告书,随同决算同时报送。 四、1992年会计报表编制说明和填报范围 (一)会计报表名称及编制说明 1.资金平衡表(工程部分):本表反映各种不同来源资金的使用及拨入情况, 借款部分人民币数系根据财政部门通知的人民币数填列,各栏数字要根据总分类帐及 明细帐余额填写。其平衡关系按《核算办法》第十七条32页中各行数字相加等于合 计数。 2.资金平衡表(贷款资金):本表反映本期世行贷款资金的拨入、拨出情况, 财政配套资金的拨入及拨出情况,应按各会计事项发生时的货币反映,各种货币间资 金占用与资金来源对应平衡。 3.项目工程支出明细表:本表反映各项工程的投资完成额和实际成本,分别按 “血吸虫病防治部分”、“结核病控制部分”、“中央部分”填写,在《核算办法》 贷卫会总表二(A)(B)(C)中标注有*号的才有发生数。 4.世界银行及国内投资贷款明细表:“核定贷款总额”中的SDR数,按转贷 协议中各省分配数填列.美元数按《开发信贷协定》中SDR与美元的汇率换算,人 民币数按评估时美元与人民币的汇率换算。实际提款数应以财政部开具的“付款通知 单”中所列数字为准。 5.交付使用财产明细表、贷款分布表、应核销工程支出明细表、管理费支出明 细表按《核算办法》第十七条5、6、7.8项的说明填写。 6.由各级项目办公室填报的报表均用人民币反映。由各级财政部门填制的报表 均以发生会计事项的币种反映。 7.对于财政部已从专用帐户中付款,但尚未下达“付款通知单”,亦即尚未从 世界银行回补的款项,哲不在“项目工程支出”和贷款帐上反映,先行列在往来帐上, 待下达了“付款通知单”后,再转到“支出”和“贷款”帐上。 (二)填报范围 表一(工程建设)、表二、表四、表五、表六、表八由卫生部门项目办公室填报, 表一(贷款资金)、表三、表七由财政部门填报。 根据《开发信贷协定》,应按1992年1月1日至1992年12月31日发 生的项目工程费用完成数值填列。 五、会计决算的审计及报送 1.各级项目执行单位应向同级审计机关提供或予调阅必要的文件资料和信息、 包括《开发信贷协定》、《评估报告》、《转贷协议》,项目主管单位颁发的有关规 章制度,世行检查评价活动情况和有关备忘录等。 2.各级财政部门应将编制的报表交由项目办,连同项目办的报表汇总成一套决 算,交当地审计部门审计,卫生部贷款办的决算交中国审计事务所审计。 3.省项目办和卫生部贷款办应将决算于3月10日前送交审计,请审计机关在 4月5日前审计完毕,作出审计结论和决定,送交项目办并财政厅,同时抄报审计署 外资运用审计司,4月15日前省财政厅和卫生部贷款办将经审计的会计决算[表一 (工程部分)、表二、表三],并附审计结论和决定,报财政部并抄卫生部,由财政 部汇总编制会计决算送国家审计署审计后,连同财政部经审计的专用帐户使用情况表 并附审计报告在规定时间内送世界银行。 4.由于会计报表报送不及时,而造成对外审计报告延期,应由有关延误单位承 担责任。 希望各单位抓紧时间,遵照以上各项要求,迅速编报本项目1992年年度会计 决算。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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