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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参考格式的通知
财法[2000]42号
颁布时间:2000-11-06
2000年11月6日 财法[2000]42号 为了规范财政行政复议活动,提高行政复议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质量,进一 步推动财政行政复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国务院关于贯彻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通知》(国发[1999]10号),以及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复议法律文书(试行)格式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 要求,结合财政部门的实际,我部制定了财政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参考格式,现印发你 们,请参照使用。1993年12月3日财政部发出的《关于印发财政行政复议文书 参考格式的通知》(财法字[1993]32号)予以废止。 各地在使用过程中,有什么意见和问题请及时告知财政部条法司。 附件:财政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参考格式 (一)行政复议申请书(略) (二)不予受理决定书(略) (三)行政复议告知书(略) (四)责令受理通知书(略) (五)责令履行通知书(略) (六)提出答复通知书(略) (七)停止执行通知书(略) (八)行政复议中止通知书(略) (九)行政复议终止通知书(略) (十)决定延期通知书(略) (十一)行政复议决定书(略) (十二)规范性文件转送函(一)、(二)(略) (十三)送达回证(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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