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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劳动、财政部、审计署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小组加强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劳办发[1995]263号
颁布时间:1995-10-09
1995年10月9日 劳办发[1995]2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财政厅(局)、 审计厅(局),国务院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贯彻落实《关于颁发〈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实施办法〉的 通知》,加强对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的宏观调控与管理, 保护劳动者和资产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劳动部、财政部、审计署组成“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小组” (以下简称监督检查小组),负责组织每年对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工 作。监督检查小组由下列同志组成: 监督检查小组组长:祝晏君(劳动部综合计划与工资司司长) 监督检查小组副组长:肖捷(财政部综合与改革司副司长) 张德山(审计署综合司副司长) 监督检查小组成员: 王文华(劳动部综合计划与工资司副司长) 戴柏华(财政部综合与改革司收入分配政策处副处长) 李洪英(审计署综合司处长) 王学军(劳动部综合计划与工资司工资分配管理处副处长) 王崇光(劳动部综合计划与工资司企业内部分配处处长) 汪志洪(劳动部综合计划与工资司综合办公室主任) 冯玉勤(劳动部综合计划与工资司宏观调控处处长) 二、 监督检查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 查小组办公室在劳动部综合计划与工资司。 办公室成员如下: 办公室主任 王文华(兼任) 办公室副主任 王学军、王崇光、冯玉勤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 督检查工作的领导,明确主管该项工作的部门,并指定专人负责。具备条件的, 可与财政、审计部门联合成立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小组,负责组织和协 调这项工作。 四、各地区(部门)劳动、财政、审计部门,要针对地区(部门)所属企业 工资内、外收入情况,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检查方法,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监督 检查工作。对监督检查中有突出问题的,要坚决予以纠正,严肃处理,并将有关 情况及时报劳动部、财政部、审计署监督检查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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