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甘肃省财政法规库
>
正文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确定营业税娱乐业税率的批复
甘政发[1994]55号
颁布时间:1994-05-06
1994年5月6日 甘政发[1994]55号 省税务局: 你局《关于确定营业税娱乐业税率问题的报告》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 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经省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我省娱乐业营业税税率确定 为12%(其于4%作为扶贫附加,专项用于扶贫开发)。扶贫附加款项的划拨。由 你局会同省财政厅及有关部门协商制定实施办法。 此复。 (2)
上一篇: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机关等单位和专业机构征收农业税问题的批复
下一篇:
甘肃省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