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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和部省双重管理单位执法依据目录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6]90号颁布时间:2006-11-30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的规定,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省地方税务局等14个省政府直属机构,省乡镇企业局等5个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省国家税务局等7个部、省双重管理单位的执法依据目录进行了认真审核梳理,经省政府审定同意,现将这26个单位的执法依据目录予以公布。清理行政执法主体、梳理行政执法依据,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前提和基础。省政府各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和部、省双重管理单位要根据经审定公布的执法依据目录,按照职权法定和“有权必有责”的原则,认真组织分解执法职权,明确执法责任;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我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26个单位的执法依据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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