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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税务部门罚没收入预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陕财预[1999]339
颁布时间:1999-12-13
1999年12月13日 陕财预[1999]339号 各地市及杨凌示范区财政局、地税局、国税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税务部门罚没收入预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字 [1999]517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凡属省级地 税部门的其他罚没收入,全部上缴省财政、全额缴入省级金库。请一并遵照执行。 附件:
财政部关于税务部门罚没收入预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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