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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统计局转发国家统计局关于《三次产业划分规定》的通知
陕统发[2003]27号
颁布时间:2003-06-12
2003年6月2日 陕统发[2003]27号 各市统计局,杨凌示范区统计局,省级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三次产业划分规定〉的通知》(国统字[2003] 1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三次产业划分规定》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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