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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颁布时间:2001-02-19
2001年2月19日 陕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陕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徐山林副主任代表省九届人大常委 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报告对去年常委会工作的总结是实事求是的,对今年 工作的部署是切实可行的,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2000年省人大常委会在中共陕西省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 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九 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和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 围绕全省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为促 进我省改革发展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做出了新的贡献。在改革立法工作、加强预算 审查监督、加强代表工作、开展对省政府工作部门的行政执法评议、改进述职评议办 法、试行公民旁听制度等方面迈出了较大的步子,取得了良好效果。报告总结的实践 经验,是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认识的深化,对做好今后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应当继续 总结提高。 会议指出,2001年是实现我国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实 施“十五”计划的起步之年。省人大常委会要不负人民重托,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 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和 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对全年工作的总体部署,加强立法,强化监督, 努力促进我省经济跨越式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要适应西部大开发战略全面实施和我 国即将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加快立法步伐,确保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尽早出台。要 坚持立法的民主公开原则,加强对现有的地方性法规的清理修订和法律解释工作,维 护法规的权威。要进一步改进审议和决定重大事项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审议决定重大 事项的法律制度,提高审议质量。继续加强执法检查和对省政府工作部门的行政执法 评议工作,突出重点,增强实效。继续抓好错案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和人民群众来信来 访工作,加强对重点案件的监督办理。继续完善对省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和任命的国 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述职评议工作,加大评议力度,提高评议质量。要进一步做好各项 人事任免工作,依法办事,严格把关。继续抓好代表法的全面贯彻实施工作,密切同 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要认真做好人大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更好地为我 省民主法制建设和开展人大各项工作服务。要进一步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加强调查 研究,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工作效能,提高议事水平。要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 继续围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总目标,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加快我省 依法治省进程,促进陕西改革开放和现代化事业的新发展而努力奋斗!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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