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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环境保护局、云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评选云南省省级绿色学校的通知
云环法发[2003]585号
颁布时间:2003-09-22
2003年9月22日 云环法发[2003]585号 各地、州、市环保局、教育局(教委): 为了不断推进我省绿色学校的创建活动,鼓励在绿色学校创建活动中成绩突出的 学校,经云南省创建绿色学校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03年将从全省地市级绿色学 校中评选命名一批省级绿色学校。请各地州市环保局、教育局按照《云南省绿色学校 评选标准》(云环法发[2000]204号)的要求和精神,做好我省第二批省级 绿色学校的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凡具备以下条件的学校(含民办)均可申报: 1、能认真开展创建活动,取得一定成效,依照《云南省绿色学校评选标准》自 评分达90分以上的中小学校。 2、已获地州市级绿色学校称号两年以上的学校,推荐学校比例为50%。 (二)推荐要求: 1、各地推荐材料须报送至云南省绿色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环保 宣教中心)。 2、绿色学校申报材料除表格外,要求附带有环境教育的活动照片等主要档案资 料,规格一律为A4大小,装订成册(推荐表格不要装在档案中)。如果学校有关于 绿色学校活动的影视材料(最好是光盘)可一并附上。推荐表格一式三份,档案资料 一式两份。 3、各地须按照填表要求进行填写,表格可按规格复印。 4、推荐截止时间:2003年10 月31 日。 5、联系方式: 地址:昆明市西园南路25号 邮编:650034 单位:云南省环保宣传教育中心 联系人:厉云 电话:0871-4107495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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