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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土房管局、重庆市地方税务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庆市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普通住房具体标准的通告
颁布时间:2005-05-31
2005年5月31日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家相关部委备案,重庆市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普通住 房标准为: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1.0以上,单套最大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或套 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 1.4倍以下的住房。 现予公布。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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