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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内五条公路改造及西线高速公路工程征收营业税问题的复函
琼府办函[1996]123号
颁布时间:1996-11-21
1996年11月21日 琼府办函[1996]123号 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省内五条公路改造及西线高速公路工程应征营业税实行先征后返还办 法的请示》(琼地税[1996]征字138号)收悉。经省政府研究,同意对省内 五条公路改造工程及西线高速度公路工程的营业税采取“先征收后返还”的办法处理, 以支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你局要组织有关部门,采取现场办公的方式,妥善做好这 项工作,力争做到边征收入库、连列支返还。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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