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广西省财政法规库
>
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转发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少数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中央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桂财教[2006]148号
颁布时间:2006-12-22
各市财政局、教育局:
现将《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少数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中央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教[2006]24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自治区财政厅和自治区教育厅。
上一篇: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补助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下一篇: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乡镇广播电视网络资产评估方案》的通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